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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都仲裁|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和解第一案,探索群体性纠纷调解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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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词】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近年来呈多发趋势。一方面,考虑到证券监管规定的变化以及证券行业合规实践的发展过程;另一方面,考虑到相关诉讼中群体利益维护和救济的时间、金钱成本,调解不失为一种更优的争议解决方式。上海金融法院在泽达易盛案中的调解开创先例,值得关注。

【基本案情】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88555,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因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已经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于2023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一并被处罚的还包括泽达易盛公司时任董监高共4人。

2023年4月28日,12名投资者起诉泽达易盛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及某证券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某律师事务所,诉请泽达易盛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连带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2023年7月21日,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申请、法院同意后,投服中心作为7196 名适格投资者的代表人参加诉讼,全体原告投资者损失金额总额为2.8 亿余元。

【审理及调解过程】

本案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上海金融法院以副院长为审判长,三位业务庭庭长及一位审判员共同组成了五人合议庭。

考虑到涉案事实认定相对清晰,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当事人预期,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均有积极赔付意愿。合议庭决定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核定了相关损失数额,评估了泽达易盛公司相关责任人各自过错程度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形成了合法合规的赔付方案。同时,由合议庭组织各方召开异议听证会,最终确定有1名投资者退出,达成调解的投资者为7195名。

2023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向7195名投资者送达民事调解书,明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全额赔付。本案中,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万余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纠纷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增设第95条所规定代表人诉讼制度曾被认为是2019年修法最激进的条款。而投服中心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其推动中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后,已标志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常态化开展。在该背景下,本案成为中国首例通过调解结案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以下简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检验和印证了调解机制妥善解决该类案件的功效。

一方面,本案自2023年4月由投资人首次起诉,到2023年7月投服中心作为特别代表人起诉,再到2023年12月达成调解并进入履行程序,历时仅8个月。调解的运用极大地节约了纠纷解决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调解中引入第三方损失鉴定避免了正常审理时对赔偿基准日确定、损失与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市场系统性风险剔除等重要事项的拉锯。虽然这些问题的裁判尺度需更多的判决凝聚共识,但就个案而言,专业且具有公信力的处理能协助当事人对基本事实迅速达成共识。这极大地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也提升了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注入信心。

更重要的是,上海金融法院抽调骨干组成五人合议庭,首次实践和检验了《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第18条至第21条有关投资人对调解协议草案磋商的调解程序。本案为群体性案件中如何促成调解意愿、如何保障各方公平合理决策贡献了实践经验——包括有序地组织异议听证会,组织被告对调解协议草案进行解释,完成最终调解协议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审查等。本案实践对后续群体性商事调解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滑动查看相关注释】

1.许捷,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谭敬慧,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玲,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

衷心感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朱秋菱女士、金茂(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小晗女士、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法律部经理陈聿文女士在本文撰写过程中提出建议。

同时,感谢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团队彭琪琴女士、董事先生、禚孝淼女士为本文所涉调研、撰写做出的贡献。

2.新华网:《7195名科创板投资者获2.8亿余元赔偿 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生效》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31226/8336af1f15754cbda6aaac1f4b85d295/c.html,访问时间:2024年2月18日。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泽达易盛及相关责任人员),〔2023〕29号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28/c7404368/content.shtml,访问时间:2024年2月18日。

4.张保生、周伟、朱媛媛、彭雅娜:《新〈证券法〉设立中国特色证券诉讼新机制,全民索赔时代来临》

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7687.html,访问时间:2024年2月18日。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答记者问》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1556048/content.shtml,访问时间:2024年2月18日。

 

6.上海金融法院:《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今生效——7195名科创板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人均获赔3.89万元》http://www.sfc.gov.cn/jrfy/gweb/xx_view.jsp?pa=aaWQ9OTcyMgPdcssPdcssz,访问时间: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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