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国内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防控,但疫情仍在海外迅速蔓延,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越来越多 “走出去”的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如何应对和化解疫情带来的法律风险,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法律人必须回应的时代命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面对疫情全球大流行、国际金融海啸、中美贸易摩擦、转型升级等重大挑战,我们旗帜鲜明倡导“新基建”(参见《是该启动“新”一轮基建了》等),引发了社会各界大论战,资本市场反响强烈,这是市场和投资者在投票,但也有不少反对声音和误解。总体上这些讨论是客观理性的,推动了认识深化、公共政策形成以及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