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本所律师为某地产开发公司收购另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股权项目(以下称“目标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针对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