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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公司债务风险,稳步推进交易进程 ——记某数据中心资产转让项目


  【摘要】

   2018年至今,本所律师为某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产权转让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深度参与交易模式设计及交易文本的制作。

  【关键词】 定制建造 资产转让

  【项目信息】

   本项目委托人系某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因其业务发展对后台数据中心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作为金融机构要求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中心需达到较高标准,因此需要定制数据中心机房。

   本项目出售方持有的某产业园数据技术研发中心占地近14万平方米,多幢楼体全部建成后可提供约五万组机柜。由于该数据中心专属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政府、金融机构、各大国企央企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因此,委托人拟购买其中一幢,并将定制为符合要求的数据中心。

   【项目难度或新颖性】

   本项目的难度在于:

   第一,本所律师在介入时,本项目的交易模式、交易条件、核心内容等均未确定,且在起草资产转让合同过程中,合作双方多次变化合作方式,给起草交易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第二,本次交易开始前,委托人对出售方所做的尽调工作并不详细,导致律师无法有针对性的设计风险防范的条款。

   第三,出售方涉诉案件高达百余件,且在起草交易文件过程中,查询到出售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潜在债务风险较大,其所持有资产存在被查封风险。

   【律师应对】

   第一,充分考虑委托人需求。

   经与委托人沟通,委托人并不看重取得数据中心产权的时间,而更为看重该数据中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因此,本所律师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前述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了专业意见,确定本次项目的交易模式。

   第二,针对交易模式,明确权利义务。

   如前所述,经多次分析论证,本项目交易模式确定为定制建造,即出售方按照委托人要求建造数据中心,待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将资产转让给甲方。在资产转让合同中,本所律师针对该等交易模式,明确规定了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确定双方主体地位。例如:委托人并非本项目建设单位,如其希望把控建设进度,可作为监督方参与等。

   第三,保证方案可操作性。

   在设计论证交易方案的过程中,本所律师模拟推演交易流程,确保法律关系顺畅,资金流向符合商业目的与主体权利义务,使交易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设计风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如前所述,本项目出售方涉诉案件已高达百余件,其潜在债务风险较大,目标资产存在被查封的可能,故本所律师在起草交易文件中,对上述问题设计了风控措施,对签约主体以及债务、风险分担等内容做出了合理安排,使委托人风险可控。

   【法律服务成果及总结】

   截至2018年11月,本所律师等已起草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并参与多轮谈判,现委托人与出售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项目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委托人的商业目标,获得委托人的认可。